本刊讯 “对申请上市的公司,使用正版软件应该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在12月10日召开的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上,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强调,政府部门在推进企业正版化工作中要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监督。
软件正版化是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继中国政府部门实现通用软件正版化以后,企业软件正版化提上日程。此次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上,柳斌杰指出,目前全国已有近1500家大型企业完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2007年将全面推进大型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将按照“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依次推进”的原则推进,力争经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我国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发生根本变化。
柳斌杰还提出,各级政府应将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业绩考评体系,并提高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自觉性。
他指出,近年来全国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全国已有近1500家大型企业完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另有1300家企业被列入了首批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名单。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一、个别地方对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相当数量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二、有些地方机构不健全,对正版化工作组织协调力度不够,工作中存在推诿现象;三、部分地方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四、对推进软件正版化取得的成果缺乏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并未对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此外,有些软件正版化培训活动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实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存在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有些地方的软件经销商借软件正版化之机,擅自篡改软件授权许可证,采取非法手段欺骗用户,牟取暴利等等。
柳斌杰强调,软件盗版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迫切需要继续推进全社会的软件正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