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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08-25 总期号:532 本年期号: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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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所欲选择底层对象

《中国电脑教育报》许向前

  《中国电脑教育报》今年第24期B8版《巧妙选择底层对象》一文谈到用PowerPoint制作课件时,要想选中一页中的底层对象,一般需要把上层的对象移走,作者向大家介绍了一种方法就是选中任一个对象,单击右键,选择“自定义动画”命令,在弹出的对话框中找到想要的对象(底层对象),确定后回到编辑状态,就可以选中该底层对象。可惜这种方法只适用于PowerPoint 2000,在PowerPoint XP中就不适用了。因为PowerPoint XP中“自定义动画”对话框放在右侧的任务窗格中,不再是上文所说的对话框了。

  一次在无意之中发现了一个好方法,那就是用“Tab”键:在幻灯片中,按下“Tab”键,就可以在幻灯片中的所有对象中轮流切换(不管它是在上层还是在下层)。下层的对象被选中后,虽然看不到它的形状,但同样可以进行缩放、旋转等操作。如果要调出该对象的右键菜单,注意鼠标必须在八个小圆圈中右击方可。如果要移动该对象,可把该对象移到上层后进行,操作完毕后再置于底层。

  以上方法,在PowerPoint 2000中同样可行,惟一区别的就是选中下层对象后出现的是八个小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