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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9-06 总期号:584 本年期号: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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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d启示录

虹柳

  Apple刚刚发布不久的财报表明,由于iPod类产品销售持续不断的良好增长势头,公司今年第三财季的净利润达到了6100万美元,为去年同期的逾两倍。在目前,iPod产品的销售数量已经逼近和超过了Apple个人电脑的出货量。而7月24日,iPod Mini的全球同步发售更是掀起了一股疯狂的抢购热潮。毫无疑问,数字音频产品已经成为了Apple重新崛起的首席功臣。而继短信和网游之后,作为一个可能的利润增长点,借鉴于“iPod模式”的音乐网络似乎将在中国悄悄出现。

  1. 幕后英雄iTunes

  目前iPod已经占据了全球音频播放器将近50%的市场。而在iPod的背后,提供音乐下载的音乐商店iTunes担当了居功至伟的角色。

  7月,Apple宣布从iTunes中下载的、来自英国Zero7组合的作品Somersault成为了这个网络音乐商店销售的第1亿首歌曲,这是Windows版本的iTunes在本土市场运转近一年以来,取得的一个量化成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iTunes会停止扩张——今年6月15日,iTunes已经相继登陆了英国、法国和德国等欧洲国家。虽然在欧洲从iTunes中下载一首歌曲的费用为0.79英镑或0.99欧元,比“美国版”iTunes提供的歌曲单价要贵,但是消费者对此还是趋之若鹜。

  仅仅在iTunes开始欧洲运营的两个星期内,下载歌曲就已经达到了1500万。这相当于欧洲领先的音乐下载服务商OD2公司几个月的音乐下载量。至少在目前,iTunes在美国大获成功的版本已经被复制到了欧洲。由于在iTunes中购买的音乐只能在iPod上播放,因此iTunes的受到追捧直接拉动了欧洲用户对iPod的热情。而Apple的音乐商店也已经不再局限于只兼容iPod——就在今年夏天,Motorola决定在它明年问世的音乐手机中植入iTunes。

  2. iPod突出重围

  没有人会否认,除了Sony的Walkman外,iPod是历史上最成功的便携式音乐播放器。然而随着iPod的如日中天,各种功能与之相仿的硬盘MP3也纷纷问世,其价格也远比iPod和mini iPod便宜许多,但是iPod的销售却并没有受到过多影响。时至今日,它还是最受消费者欢迎的数字音频产品。

  另一方面,目前在网络平台上,类似于iTunes的音乐商店越来越多,提供的服务也越来越便宜。Sony的网络音乐商店已经开张,而9月初微软也终于决定启动“传说已久”的网络音乐商店。然而至少到目前为止,iTunes仍然以它在合法音乐下载市场70%的占有量独占鳌头。在“价格战”和“车轮战”面前,iTunes赖以克敌制胜的因素昭然若揭。

  首先,iTunes获得了全球五大唱片公司的支持——在iTunes的曲目库中,有许多唱片公司的“专供”作品,一些作品甚至配有画面显示。即使对于微软的MSN来说,这也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其次,兼容Windows使iTunes不再排斥占电脑用户95%的市场,因此所有的个人电脑都是iTunes的潜在用户。

  而最重要的一点是,虽然有播放平台限制,但在歌曲版权上,iTunes遵循简单的下载销售模式。用户只要花钱从iTunes下载了歌曲,那么理论上就可以随便处置歌曲的归途,包括在有限的范围内与别人共享歌曲,甚至将歌曲刻录成盘片。这有别于其他许多网络音乐商店推崇的租赁模式——对于租赁模式来说,用户如果不再续费,那么播放器上的所有歌曲将无法再被激活。

  3. 中国特色的“iTunes”雏形

  说白了,“iTunes+iPod”的销售模式并不新鲜,其本质就是互联网接入而带来的增值问题。对于Apple来说,其实生产iPod这样的硬件产品并不能获取太多的利润。而本质上,Apple希望全球最大的消费科技产品集团之一的HP帮助自己销售iPod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利用后者的市场渠道,继续增加iPod的市场占有量,以图以iPod的垄断优势谋求iTunes更多的潜在客户——这与宽带的发展一样,赚钱的关键在于内容的支持。而iTunes获得巨大成功的现实正在潜移默化地左右中国的网络音频服务。

  8月,滚石唱片与中国电信在北京签署了一项战略合作协议,宣布在中国电信的“互联星空”网络平台上推出“滚石星空”在线音乐栏目。用户可选择以1元人民币下载一首歌曲、或者选择以15元包月的会员制享受歌曲下载服务。所得收益,中国电信与滚石将三七分成。无独有偶的是,千龙网也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单位合作推出了“听世界”音频联盟(www.listenworld.com)——作为会员,消费者只要每月支出30元人民币,就可以不限时不限次数地收听网站提供的广播节目。

  作为一种销售模式,包月制显然与iTunes截然不同,这是由硬件产品的特性决定的。对于一张正版CD,国内消费者可以轻而易举地将CD上的歌曲转录成MP3格式的文件,并在任意一款MP3播放器上进行播放,这与iPod等产品的排他性不同。因此对于CD介质来说,“单曲”的获取成本很低。如果网络音乐商店想在中国立足,那么包月制可能是惟一吸引消费者的消费制度——通过收取少量的费用,用户被允许无限制地“收听”歌曲。

  这些举动可以被看做是有“中国特色”的iTunes雏形。然而中国版本的“iTunes”是否能够行得通?这是一个未知数——到目前为止,除了方正电脑兼容iTunes以外,iTunes还始终没有进入中国的迹象。这表明在Apple看来,中国的付费音乐下载前景并没有得到认同。相当程度上,这是一个本土化的问题。

  在iTunes轰轰烈烈地进入欧洲以后,“商业周刊”出人意料地对它的发展前景持保留态度。理由很简单——除了当地网络音乐商店的竞争,水土不服的弱点可能会使iTunes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暴露出来。据一份调查结果显示,在法国所售出的在线音乐曲目中,有40%的歌曲属于本国艺术家的作品,而欧洲的唱片公司可能会排斥iTunes的进入。鉴于此,“iTunes很难在欧洲取得像它在美国一样的成绩”。而对于中国刚刚起步的网络音乐商店来说,这样的课题同样存在,本土化内容支持将是“克隆”iTunes是否成功的关键。

  4. 应用环境走向成熟

  “商业周刊”对于iTunes在欧洲的发展前景感到担忧的另一个原因是,相比于美国用户,欧洲人的版权意识要淡薄得多,这意味着可能不会有很多人“注意”有偿的iTunes。而在中国,形势会更加严峻,因为在iTunes之前,欧洲尚且存在着Napster等网络音乐商店,但是中国基本上是一个没有“网络有偿音乐下载”的市场。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局面正在得到很大的改观。目前在国内,轻易地从网上下载一首感兴趣的MP3已经变得十分困难。前不久,国内著名的音乐网站“音乐极限网”因为非法提供版权音乐的下载服务,而被法院课以16万元巨额罚款。这是有史以来,国内涉及非法网络传播版权音乐的第一案。与此同时,著名文学网站“榕树下”也因为以不恰当的方式提供版权专辑,而被上海二中院勒令向华纳交付1.5万元的赔偿。

  版权之外,横亘在“中国版本”iTunes之前的另一个不确定因素是支付手段环境——欧洲市场上的iTunes之所以不被看好,一个原因是某些欧洲国家的信用卡制度远远没有美国完善。而在中国,除了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大多数消费者基本没有机会使用信用卡。然而这样的不足可以借助手机支持平台加以弥补,这就为基于网络平台的音乐销售带来了很大的可行性。

  至于是否应该在中国市场上出现类似iPod这样的硬件产品?这是一个值得慎重考虑的问题。区别于其他数字音乐播放器,iPod以完全“忠实于”iTunes的面目出现。这是不是意味着在中国,随着网络音乐商店雏形的出现,捆绑硬件设备的消费环境已经成熟?答案似乎不是否定的。与欧美不同,目前硬盘式MP3播放器尚没有在中国普及——如果在中国出现一个10元包月的音乐网站,并且以有竞争力的价格推出一个软件排他性的配套硬盘MP3,那么消费者将会很难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