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版日期:1998-11-09 总期号:342 本年期号: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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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电子商务工程
陆首群
编者按:目前国内各界的电子商务已不只是停留在观望研究阶段,多少个几千万的人民币已经扔了出去,会不会打了水漂还听不到响声?现在很多行业都在建设自己权利范围的电子商务。但既然是商务,就必然牵扯到资金往来,既然是划账就离不开银行。有的所谓电子商务仅仅是网上浏览,有的联合地方银行或银行分支进行部分账物往来。但这种自说自话的做法是否会造成群雄割据的现象?就像银行卡,各商业银行的互不畅通,造成交割延迟,因而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做统筹工作。电子商务如果不及早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运作,势必同样会造成重复投资,市场混乱的局面。应该说国内很多人士对电子商务的认识还不够明确。 几个月前,北京市政府与中央有关部委正式宣布成立首都电子商务工程领导小组,这标志着政府对电子商务已经不仅仅是关注,而是进入了实质操作阶段。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已经召开两次,小组成员不断扩大,工作进展显著,这说明各界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也不断趋于一致。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11月2日到11月4日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尚福林、原电子工业部部长张挺、美国驻华使馆公使衔商务参赞alan turley、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杨启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科技司副司长刘永春等信息产业界知名人士出席了大会并作了精彩的演讲。首都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总裁陆首群教授在会上的报告,全面介绍了首都电子商务工程的发展规划,它对全国的电子商务工程起着规范和指导作用。 今天,借“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的讲坛,我荣幸宣布:首都电子商务工程正式启动。 本着“部市合作,条块结合,统筹规划,联合建设”的精神,以及“政府引导,企业运作,法制环境,市场机制,立足首都,面向全国,放眼全球”的战略思想,北京市政府与中央有关部委,共同组成首都电子商务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首都电子商务工程试点工作发挥引导、规划、协调作用。领导小组由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刘淇任组长,由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尚福林、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周德强、北京市副市长林文漪、国家内贸局副局长丁俊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北京市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邮电电信总局、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关总署、北京海关、北京电信管理局、中国民航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较大的联合优势。 电子商务是世纪之交信息产业新的增长点,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网络经济是知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的兴起标志着在流通领域内掀起的一场革命,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形成新的交换体制,构架新的市场规则,创建新的文化,将冲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加快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电子商务还将有力地带动一批信息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起动首都电子商务工程是为发展以知识经济为内涵的“首都经济”服务的,也期望为促进全国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的发展作出贡献。 首都电子商务的主要业务模式为: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网上交易,即b to b (business to business)方式。 2、持卡消费者与商户之间的网上购物,即b to c (business to consumer)方式。 3、网上检索、导购、搓合、促销活动(电子商务初中级阶段)。 4、企业或商户(含分支机构、连锁店、配送中心等)财务或供应链(可扩大到含协作企业)等网上企业管理。 首都电子商务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如下: 1、首都电子商城(beijing electronic commerce city) 首都电子商城分三个层次,即:(1)、电子商场(virtual electronic merchant),(2)、电子商厦(virtual electronic mall),(3)、电子商城(virtual electronic commerce city)。 电子商场是商户或企业进行电子商务运作的虚拟空间或web站点,配置在电子商厦中。电子商厦相当于虚拟的“电子一条街”,是一个比电子商场功能更综合、更配套、更扩大的虚拟商贸空间,配置在电子商城中。 首都电子商城是首都电子商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依托于首都公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一个具有综合功能、配套设施、实行会员制组织而又面向全社会的虚拟商贸空间,在建设以网上购物、网上交易等电子商务的核心设施同时,建设一批相应的、必不可少的中介、管理、服务机构,以及共享、配套、辅助和增值设施,如目录服务系统,快速检索系统,比较销售系统,计价计费系统,共享资源系统,虚拟谈判间,缓存与镜像系统,金融支付代理或中介系统,电子邮件系统,配送中心,招标系统,仲裁机构,会员组织,客户支援中心,网上拍卖系统,保税仓库,“页面—商务—证书”开发制作软件中心等。 2、安全认证体系(ca) 开展电子商务最突出的问题是要解决网上购物、交易和结算中的安全问题,其中包括建立电子商务各主体之间的信任问题,即建立安全认证体系(ca)问题;选择安全标准(如set、ssl、pki等)问题;采用加、解密方法和加密强度问题。其中建立安全认证体系是关键。 在国内建立安全认证体系问题上,我们参考国际上成功的经验与模式,提出划分:“金融ca”与“非金融ca”两种概念或模式(美国采用由gte、verisign受setco授权建立的“setca”;以及由at&t、bbn、bolsign、cortisign、ibm、mci、intergrion、thawte、usps、uptime等建立的“非setca”)。我们还认为,作为ca体系顶层的“根ca”在全国应具有唯一性。 鉴于国务院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支付系统安全和稳定的职责,我们支持由中国人民银行分工负责建设“金融ca”体系。在“品牌ca”中心建设中,我们支持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委托下贯彻“统一品牌,联合建设”的方针。 首都电子商务工程将在上述“金融ca”体系的支持下工作。关于“非金融ca”,相对是比较分散的,我们也支持中国电信负责建设。至于是否将“金融ca”与“非金融ca”合二而一进行联合建设的问题,我们也正在与有关部门进行探讨与协调中。 3、支付网关和安全支付结算体系 一般来说,支付网关(payment gateway)服务于电子支付,并作为金融专用网与公用因特网(internet)之间设置的安全屏障,隶属于商业银行(收单行)。在首都电子商务工程试点工作中,我们支持由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建设支付网关;对一些小型商业银行,建议共用由全国银行卡总中心建设的支付网关。 目前国内发行的银行卡约9000万张,其中信用卡约占30%,借记卡约占70%。为了充分发挥借记卡在网上购物中的作用,我们对金融部门的支付结算体系与首都电子商城(包括商户)之间的业务流程作了相应的设计和规范。 4、计算机互联网络 电子商务是依托因特网(internet)来开展的。众所周知,近年来,因特网与电子商务均产生了爆炸性增长,因特网现已覆盖全球216个国家与地区,上网人数超过1亿,具有低成本运行的条件(至于垄断性价格是另外一回事),但因特网是开放的、松散的、不设防、不安全的网络,为了在低成本的普及网络上运行有安全要求的电子商务,近年来在国外开发了一种在因特网上构建ip隧道(ip tunneling)或ip虚拟网(ip-vpn)的技术,并形成一股应用热潮。对此,我们正在与北京电信管理局合作,在充分利用电信部门163、169、pstn和isdn网络资源的基础上,针对这种技术进行攻关。 对于电子数据交换(edi),原来专用的增值网(vdn)正在向公用的因特网(internet)转移,相应的协议也需改变;报文格式变不变,方向尚不明朗。对我们来说,在首都电子商务工程试点工作中,考虑利用现有edi中心的资源和设施不再重建,但希望已建传统的edi中心改建为web-edi或ediint,以期在因特网(internet)上运行。 5、协同作业体系 在电子商务中,所谓协同作业,包括工商、税务、银行、运输、商检、海关、外汇、保险、电信、认证等部门,以及商城、商户、企业、客户等单位按一定规范与程序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协同工作,共同完成有关电子商务活动。所谓协同作业体系包括:①有关协同作业部门(不含广大客户)通过专线或ip隧道与电子商城互连;②共同协商制定统一高效的作业规范与程序;③共同制定降低电子商务运行成本的资费政策;④推行实施协同工作(cscw)。 6、法律政策环境 建设法律政策环境对起动、发展电子商务是完全必要的,十分急需的。但立法是严密、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难以一蹴而就。目前统一合同法(技术合同、经济合同、对外经济合同统一)即将由全国人大通过后出台,在统一合同法中已承认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一样具有合法性,意即可证明买卖成立,但不能解决合同纠纷(如何保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问题,要解决此问题有两条出路:(1)到法院起诉(无法律依据);(2)通过仲裁解决(要制定协议)。 在起动首都电子商务工程试点工作时,拟通过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利用首都电子商城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制定大家公认的仲裁条例,或由合同双方签定书面协议,以便在处理法律纠纷中发挥仲裁作用。据说德国在目前推行电子商务中,也采用我们设想的类似的做法(他们认为不能消极等待,否则电子商务市场将全为美国所占领)。 我们还强调,在当前要尽量把电子商务和传统商务、在线与离线结合起来,以解决实施电子商务中难以回避的法律问题(事实上,即使在美国,在实施网上购物这种模式的电子商务中,属于网上浏览网下购物者约占75%)。 在电子商务试点阶段争取实行税费优惠政策有利于电子商务的推广。 7、首都电子商户试点商户(或企业) (1)网上购物(b to c,部分b to b) ①西单商场; ②燕沙商城; ③世都百货。 随着试点工作进展,再有选择地逐步扩大网上购物的试点商户,如组织家用电器、计算机等生产厂商成组上网,实行比较销售,进一步发挥网上购物的优势。 (2)中国民航售票业务(b to c) 国际、东方、南方三大航空公司。 与英特公司以及citibank合作,为500家星级饭店开展订票业务。 (3)特色商务(btoc,部分btob) ①卖书——北京图书大厦、三联书店; ②卖花——朝阳花乡、丰台花乡; ③卖药——北京医药经济技术经营公司。 进一步扩大特色商务的试点范围。 (4)、跨国公司在华业务(b to b) 如cisco、motorola公司等。 在吸收跨国公司进行电子商务试点的同时,拟增加一些经营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的中资企业,采用b to b方式(特别针对其供应链)进行电子商务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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