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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11-11 总期号:537 本年期号: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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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信息资源成功的源泉
“电子政务神州采风”系列报道之六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信息中心信息主管 顾卫星

  据专家介绍,我国政府部门掌握着社会资源中80%有价值的信息以及3000多个信息库。但是,其中能保持动态更新及有效利用的信息库仅占10%左右,其他大部分信息资源都没有被充分利用以及适时更新,基本上是“死库”。电子政务的建设,能否盘活这些信息资源可谓是关键。浦东新区的发展,创造了很多值得其它地区借鉴的宝贵经验。在信息资源利用方面,他们也走在全国的前列。本期“电子政务神州采风”将介绍浦东新区在充分挖掘信息资源数据库价值方面的探索和体会。

  “电子政务”的建设过程中,当务之急是建设好电子信息资源的基础数据库,因为信息资源数据库是整个电子政务的源头,是各部门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优化的前提。只有构建好、维护好信息资源数据库,才能使整个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才能将电子政府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出来。


  共享利用的“绊脚石”


  从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目标和发展现状来看,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对行政体制、管理机制、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等方面提出的要求非常高,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帆风顺,还有许多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问题需要探索,还会面临许多困难需要克服。例如,在政务信息的共享和开发利用方面,就有以下几大障碍亟待清除:

  传统政府运作机制的束缚

  目前,我国政府管理运作体制及机制多数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和确立起来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行政体制的改革,这方面的问题虽然有了很大改观,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例如政府各部门职能重叠、机构设置和行政流程不合理、办事透明度低,这些问题都有可能成为信息共享、互通互联的障碍。

  少数政府官员的守旧观念

  一些政府部门官员留恋并习惯于传统的公务文书形式,不愿接受电子政务的洗礼,不愿通过网络来处理公务、完成文件的流转和签发。而且,信息的透明化、办事的规范化势必对行政权利的行使起到一定的限制和监督作用,使得少数部门或个人的既得利益化为乌有,因而容易引起他们对政府信息化的抵触情绪。

  信息利用率低、开发手段陈旧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掌握着社会资源中80%有价值的信息以及3000多个信息库,但能保持动态更新且有效利用的信息库仅占10%左右,其他大部分信息资源都没有被充分利用并适时更新,基本上是“死库”。这样,一方面需要信息的企业和个人缺乏正常的信息渠道,另一方面大量信息却被“锁”在政府部门的办公室里白白浪费。

  信息标准不统一,造成“信息孤岛”

  前几年,各部门、各地方也建了不少政务数据库,但由于国家缺乏一个权威机构来进行管理、协调与监督,缺少一个统一的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结果造成数据交叉采集、指标口径不一致、信息流通瓶颈等问题,制约了信息的共享和综合利用。

  这样一来,不但给基层单位登记填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且还造成了数据库的冗余,使数据唯一性受到破坏,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和自动交换。在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登记过程中,基层普查人员就经常遇到单位代码“张冠李戴”的现象,很容易造成填表错误,以至于无法进行录入。普查人员在与工商、税务、民政、编制办等部门核对单位信息时,由于代码定义的随意性,无法建立各部门管理代码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也没有规律可寻,只好人工核对,使得工作量大大增加,准确性也不高。


  我们该怎么办?


  考虑到上述问题,再顾及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资金密集的系统工程。我们认为,电子政务的建设不但要开发、构建许多新的基础数据库,还要整合和改造现有的信息资源,清理、确认和制订数据库标准与规范。从任务的重要性、严肃性和复杂性要求来看,都可谓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现阶段,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

  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的建设,是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提供基础的、公用的信息资源。因此,一定要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建议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或信息产业部牵头,成立一个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下设由国务院办公厅、各部委、各直属单位以及中国科学院等有关部门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办公室,负责信息资源数据库的规划、实施、协调和督促工作。

  统一标准,消除“信息孤岛”

  在推动政府信息化的过程中,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制定统一的整体规划和技术标准,以此来规范电子政务的发展。而在我国现行的部颁标准中,却存在规范性和唯一性不够、各自为政、信息难以互联和共享的缺点。因此,在资源信息数据库的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吸取以往的教训,既要注意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有效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标准化成果,又要在充分考虑各部门应用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构建各个数据库,防止产生新的“信息孤岛”。

  建立健全法规、机制

  要提高信息的价值、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完整性,就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制约政务工作中采集信息的随意性。我们要根据我国国情和各地特点,参照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制定一系列科学的、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以保证数据库的开发利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对电子资源信息数据库的维护,则要建立定时更新、专人负责的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注意数据源的权威性、准确性,保证数据的现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正确处理好资源公开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务信息化的全局出发,打破条块分割和部门隔阂,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实现资源共享。现在,有些部门常常以数据保密为借口,不愿向社会公众公布。政务信息,实际上是国有财产,只不过授权有关部门来收集并处理而已。任何部门、任何人都无权据为己有、任其浪费。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政务信息的本质特征,强化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大部分内容要向社会各界和普通群众开放。实际上,政务信息资源的开放与共享会产生一个“多赢”的结果,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均能从中受益。

  加强与社会公众的联系

  信息资源库既要为政府部门服务,更要为社会公众服务。政府部门要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检索、下载、打印功能;凡是库中可直接或稍作加工便可提供的信息,应无偿使用;需要详细或多层分组的信息,可酌情收费。

  政府部门应该欢迎用户对数据库进行监督和核查,鼓励他们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通过互联网或传统方式及时反映给有关管理部门。网站构建得好不好、数据是否准确,社会公众是最有发言权的。管理部门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解答问题、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