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版日期:2004-09-06 总期号:626 本年期号: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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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时评
关天夏 上周,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电子签名法正式出台,并将于明年4月1日起实施,电子签名法将从很大程度上扫除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障碍。让我们从电子签名法谈起,一起来回顾一下上周的IT时事。 电子签名法保障电子交易安全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8月28日通过的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电子签名与文本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保障电子交易安全。为保护电子签名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用问题一直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1999年实施的合同法已经规定了电子文本的有效性,但对电子签名的规则和法律效力,却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国际上已有数十个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据统计,中国目前已有4000多个电子商务网站和70多家认证机构。 瑞士信贷银行发表的报告显示,2003年全球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贸易总额达到1.24万亿美元。2004年相信这个数据还会被刷新。事实上,我国目前制定电子签名法的主要问题还不在于技术,而在于我们的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市场环境,迫切需要这样一部法律的出台。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意义显然是重大的。 但是,电子签名法中的第三方认证问题尚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如何规范和管理现有的70多家认证机构?是否应该抬高电子认证机构市场准入的门槛?对电子认证服务是靠市场引导、行业自律为主,还是要由政府部门实施严格监管?一系列的问题也就是电子签名法如何落地的问题所在。 《电子签名法》是网络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它将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对网上交易安全的法律保障,但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更需要构建整个行业的诚信环境。 IPv6地址争夺我国面临挑战 由于RIR(互联网资源分配区域性权威机构Regional Internet Registry)分配IP地址遵循“先到先得和按需分配”的基本原则,从2003年年底至今,IPv6地址申请不断升温,所申请的地址规模不断扩大,纪录一再被刷新。 从1999年各RIR开始分配IPv6地址,IPv6网络部署与资源分配进程在全球范围已经有5年历史。根据各RIR今年年初发布的联合统计数据:到2004年1月,全球已分配的IPv6地址块数为499块,其中美国分配到的IPv6地址块数居全球第一位,共73块,占全球总数的15%,美国、日本、德国、荷兰、英国5个国家所分配到的地址总数占全球总数的近半数,约为48%,我国仅有11块,占1.8%。截止到2004年6月,全球已分配的606个IPv6地址块中,我国仍旧只有11块。 有专家称,目前我国的IPv4部署尚有利用空间,且基于IPv4的投资现在只有5%的回报,运营商当然不愿意现在就推IPv6了。这正是上游供应商、手机制造商都热心力捧的IPv6却引不起电信运营商兴趣的原因,此种局面,应该说影响到了我国在下一代互联网IP地址上的规划和资源积累。 中兴ADSL雅典冲刺 雅典奥运会新闻中心是全球老记们最常去的地方,为奥运会新闻中心提供宽带上网设备的是来自中国的中兴通讯,其ADSL设备,使新闻中心的上网速度比雅典市区快了十多倍! 中兴通讯ADSL不但是奥运赛场首次出现中国产的通信产品,也是希腊电信第一次选用来自跨国通信巨头和本国企业以外的电信设备。 对中兴通讯而言,在奥运会成功“露面”对其海外战略至关重要。希腊电信对中兴通讯的信赖和认可,为中兴通讯全系列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和手机终端在希腊全国应用创造了非常好的条件。作为一个市场主要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的设备厂商,要想撬开发达国家和跨国运营商的市场,必须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展示自己。 我国体育在雅典奥运会上的成功让国人振奋,而中兴主动出击,打败欧盟的电信设备商获得雅典奥运会项目的合同也让国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看到了希望,就像一个广告词所说的“一切皆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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