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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06-06 总期号:663 本年期号: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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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著作权有了保护伞


  经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和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签发,我国第一部网络著作权行政管理规章《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于4月30日发布,将于5月30日起正式实施。   今后,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而造成对他人互联网著作权的侵犯行为有法可依了。违法者不但要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将被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罚款。   点评:随着互联网内容和形式的愈发丰富,互联网这一载体与版权问题的“摩擦”也越来越多。此前,一些网站由于提供手机铃声、彩信、图片以及宽频等业务,经常会涉及大量的版权问题。但是由于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许多网站为了避免纠纷,只得取消一些相关的业务。   这一法规的出台,为解决互联网内容的版权问题提供了依据。   另外,《办法》还对专门从事盗版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规定了处罚的标准,最高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   5月25日,在北京举办的中国经济高峰会上,“由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主题论坛争论异常激烈。参与讨论共有七位企业家和专家嘉宾,分别是IFC国际金融投资主管谭祖愈、清华紫光控制有限公司的副总裁裴嵩、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韬葵、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志泽、科特勒集团营销总裁米尔顿·科特勒、毕博大中华区董事长总经理朱农飞、哈佛大学亚太经济研究中心研究主任劳维信,专家对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点评:印有“Made in China”的商品行销全球,从制造入手也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我们并不应该仅仅满足于此,“中国创造”才是最终的目标。   在专家们看来,度过这一过程还需解决很多问题。首先“中国创造”的原动力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导向”问题。因为早期经济发展中扮演主角的是国有公司,大批国有公司的精力主要集中在机制改革之中,既没有创造的能动力也没有创造的机制。   另外,要想实现中国创造,还必须要尊重创造、尊重知识、尊重技术,特别是对知识产权和技术产权的保护也是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