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版日期:2002-11-18 总期号:1169 本年期号: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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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振兴软件产业的号角
吕晓敏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转发了《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国办发[2002]47号,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振兴我国软件产业的一部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政府发展软件产业的决心。《纲要》的出台,将有力地促进贯彻落实《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尽快提高我国软件产业的总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随着信息经济时代的到来,软件产业日益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竞争的焦点。截至2001年,我国软件产品销售额达285亿元,据预测,今年我国软件市场销售额约为315亿元,软件产业正在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 “十五”期间,我国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总的思路是:“三个振兴和一个推进”,即振兴通信业、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振兴软件业,推进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这表明我国政府已经把软件产业列为关系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纲要》进一步完善了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从加大对软件产业投入、倾斜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保护知识产权法规、加速软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对软件产业实施了优惠政策。 软件产业具有技术知识密集和资金密集双重特性。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提升我国软件产品的竞争力,就需要政府出面进行产业结构的设计和重组,利用财政和金融政策把资源引向软件产业。 《纲要》指出,“十五”期间,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向软件产业的投入不少于40亿元,2003年至2005年,中央政府再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目前,针对软件产业的发展,我国政府的主要资金支持计划有: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国家火炬计划、国家863计划等。 在政府采购方面,《纲要》明确了要制订政府采购软件产品和服务的目录及标准,用于购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这将有力地扶持民族软件企业的发展,壮大我国软件产业的实力。在鼓励软件企业的竞争方面,国家明确了要制订市场化的采购政策,彻底打破区域或行业垄断,尤其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重大项目的软件采购采取项目招标的形式,提倡跨地区、跨行业竞争。 《纲要》强调坚决打击软件走私和软件盗版活动,保护软件企业的技术成果。在软件人才建设方面,《纲要》提出要积极开展联合办学,多模式、多渠道地培养软件人才。国家进一步增加对软件技术教育的资金投入,同时积极鼓励大型软件企业、各类民间组织进入培训行业。随着《纲要》的出台,我国的软件人才结构将日趋合理,同时将促进我国软件技术人员在软件工程管理和软件语言规范方面与国际接轨。 可以预见,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快的背景下,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在北京成功申办奥运会之后,对于我国软件产业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随着《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出台,中国一定能把握好软件产业发展的大好良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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