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版日期:2003-03-24 总期号:1200 本年期号: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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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言献策
电讯 今年的“两会”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会议。会上,新一届代表、委员们建言献策。在信息产业领域,他们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加强立法保证网络安全;强化管制互联互通;大力推进信息化;软件;电信立法等方面。 曲维枝等委员提案:尽快制定“网络信息安全法”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曲维枝等在提案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信息化的推进与发展,社会对信息网络的依赖性日益提高,由此带来的社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信息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管理、依法保护、依法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已成为当务之急。 提案建议,国家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信息安全法》,确立信息安全的法律原则和基本制度,明确国家各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在信息安全保障上的职责,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的监控制度、网络信息安全分析与共享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的评估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的应急保障制度、有害信息的防治制度、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特别是商业密码技术的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的人才培养和培训制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包括市场力量,排除国内外敌对势力和不法分子的干扰、破坏和攻击,确保国家基础设施的安全。 吕新奎委员提案:加快信息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吕新奎在提案中指出,全面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加快国家信息网络安全基础设施(NINSI)建设刻不容缓。 他建议:一、由国家统一领导和组织信息安全基础设施(NINSI)建设。可先在发达城市和地区(包括军队)及重要部门组建安全基础设施网络,继而在全国普及。同时,应积极筹备成立国民经济数据备份中心。二、加强对国民信息安全意识的教育和知识普及,加强信息安全方面人才的培养。三、重点扶持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支持自主研制的重点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特别是选择有相当基础的科研机构作为国家级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基地。建立国家级权威认证机构,积极发展信息安全第三方服务业务。四、积极参加相关的国际性标准组织和对外交流与合作,主动参与信息安全标准的制定和采用国际标准。 孙丕恕代表议案:为信息安全立法刻不容缓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孙丕恕在提案中指出,现在的信息安全亟须保障。病毒问题、网络攻击问题以及盗窃密码、偷窃信息等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IT技术发展很快,但我国在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还跟不上整个计算机工业发展的需要,立法比较分散,条例也不是很清晰。目前存在着不同的条例出自不同部门的情况,你管,我也管,不知道谁说了算,造成实际上大家都不管的局面。孙丕恕建议,尽快制定“国家信息安全法”,使法律法规跟上IT技术发展,并统一完善标准,建立信息安全等级认证制度,明确执法主体,使国家信息安全得到真正的保障。 厉志海代表议案:加快网络安全立法惩治“黑客”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衢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厉志海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抓紧制定《网络安全法》,并明确包括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惩处规定、网络加密解密的法律规范、关于个人资料隐私的保护和其他关于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等。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利用加密技术保护网络和交易的安全,明确消费者个人资料的保护、服务商对依法取得的个人资料的利用和流通等,依法保护网络上的个人资料或隐私不被侵犯,促进网上税收、保险、合同签订、电子支付、金融管理和个人资料的保护和管理。 胡启恒等委员提案:加快互联网立法进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胡启恒,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曲维枝等33人在提案中指出,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反垃圾邮件是当务之急。 我国垃圾邮件大量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没有立法限制发送和制造垃圾邮件的行为。提案建议:政府加快互联网立法的进程,可以从反垃圾邮件开始,只有立法才能从源头上制止垃圾邮件继续泛滥。应该明确规定在法令颁布后仍然继续制造和转发垃圾邮件者为违法;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法令颁布后仍然继续提供匿名转发功能者为违法;规定罚则、规定检查、接受投诉和执法的责任单位,限期实施,以求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姚凯伦等委员提案:要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姚凯伦等在提案中指出,电子政务发展的关键是各个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它需要在各个应用系统间共享信息传输数据。 提案呼吁,应该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全国电子政务的统筹规划与标准的制定上来,上级下达的文件和要求,除了强调电子政务的重要性外,对电子政务的具体规范应该明确。有时因为理解上的偏差,形成重复投资的隐患。政府颁布的电子政务的规范、原则、标准应尽可能地全面、清楚,对省、市的电子政务建设有指导意义,再不要搞与周围系统无法互联互通的示范工程,应该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电子政务的建设。 郁美兰代表议案:吸引“海归”发展软件核心竞争力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侨联常委、江苏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郁美兰对提高我国软件行业核心竞争力提出几点建议:以提高软件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加快发展我国信息产业。 郁美兰建议将发展国家基础软件产业的问题作为国务院科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一项重要议题,在“十五”规划和今后10年到20年的发展目标上,把信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列为第一位的发展目标。建立一个有利于加速软件基础行业发展的统一协调指挥机制。在先进实用的前提下,各级政府采购中优先购用国产软件。采取多种形式、方法,建立“国家软件发展战略基金”。吸引海内外的优秀人才,尽快构筑我国软件行业的人才基地。营造支持发展中国软件业的舆论氛围。 陈守义委员提案:保护知识产权需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陈守义在提案中建议,一、修订《著作权法》。在著作权法中应明确规定数字作品在复制出版过程中的版权问题、数字技术与作品创作过程中的版权问题、数字技术与作品传播过程中的版权问题,并规定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超文本链接及其他特殊网上行为的侵权责任以及法律救济措施。二、修订《商标法》。在商标法中规定域名系统及域名注册、域名与商标注册、域名与企业名称登记。明确抢注域名、盗用域名的法律责任。三、考虑把计算机软件纳入《专利法》保护的范畴。总之,要把网络环境纳入知识产权法律的管辖范围之内,让人们可以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施继兴代表议案:加紧开发3G移动通信资源 全国人大代表、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施继兴在议案中指出,3G发展总体方案应与我国电信体制深化改革融合,最终建成几大(4个以上)全业务经营电信集团。一、制定3G移动资源开放开发法规,并明确开放期限。二、发放不少于4张3G运营通用牌照,许可相关运营者自主选择WCDMA、CDMA2000或TD-SCDMA技术体制。三、为了扶持TD-SCDMA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建议特许发放TD-SCDMA专用运营牌照,并许可其运营者引入部分民营资本及海外资本,以利创新运营机制。四、有关WCDMA等知识产权谈判应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对有关政府部门或委托相关运营商联盟(参照CDMA模式)要限期解决,必要时参照现行GSM 2G知识产权模糊共享折中模式。 林金泉委员提案:电信立法已成当务之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通信学会理事长林金泉在提案中指出,建议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快电信法起草工作步伐,争取早日出台电信法。《电信法》的立法主旨要体现党的十六大精神,打破垄断、公平竞争、优化配置、加强监管,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发展趋势的要求。主要调整电信管制部门之间的关系及其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电信管制部门与电信企业之间的关系,电信企业与电信企业之间的关系,电信企业与电信用户之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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