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版日期:2003-09-15 总期号:1250 本年期号:69 |
|
12家企业首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吴宁川 9月7日,在京召开的首届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恳谈会上,12家经营互联网文化的企业获得了文化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成为自今年7月1日文化部实施《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以来,首批获得许可证的企业。 据悉,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以从事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视频、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和内容管理等领域的业务。 这12家企业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久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北大方正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山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研网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歌华网络文化资讯有限公司。 另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刘玉珠介绍,将于10月23日至26日在中华世纪坛举行的首届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现已得到欧、美、日、韩等国家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企业的积极响应。此外,中国联通等已经取得全国性网吧连锁资格的10家网吧连锁企业也将参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