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版日期:2004-02-09 总期号:1286 本年期号: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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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通更名 移交国资委管理
王政 经国务院批准,国资委、铁道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将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移交国资委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04年1月20日起,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铁通公司)由铁道部移交国资委管理,铁通公司原有股权全部划转国资委。铁通公司将更名为“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通),作为国有独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独立运作。 铁通公司移交国资委管理,是国资委和铁道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政企分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的具体步骤;也是铁通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拓展市场空间,提升企业品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铁通公司成立3年以来对既有网络进行了整合、改造、扩容,通信收入以每年35%以上的幅度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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