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版日期:2004-04-12 总期号:1304 本年期号: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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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部门:成本中心?利润中心?
杨赟 成本中心是成本发生单位,一般没有收入,或仅有无规律的少量收入,其责任人可以对成本的发生进行控制。与之相对应,利润中心是既能控制成本,又能控制收入的责任单位,不但要对成本和收入负责,也要对收入和成本的差额即利润负责。 传统上,信息部门作为企业的一个支持部门,和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一样,都属于企业的成本中心。 但是近年来,逐渐出现了企业信息部门独立出去的趋势,典型的如宝信软件公司,它由宝钢原来的自动化管理部门(相当于信息部门)演变而来,现在已经成为宝钢控股的上市公司,除了给宝钢提供信息技术支持之外,还有自己独立的盈利模式,向众多企业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宝信已经成为宝钢集团一个名副其实的利润中心,而它依然部分保留着宝钢信息部门的性质。大型企业的信息化部门实体化,对内承担信息化建设,对外独立经营,是当前比较流行的一种做法。 信息部门作为利润中心的优点 表面上看来,这种现象只是信息化众多领域中的一个趋势,然而,如果从信息部门演变和发展方向的角度来细想一下,我们会产生这样几个疑问:企业的信息部门如果不独立,是否能够成为利润中心?信息部门成为利润中心,是哪些因素促成的?什么样企业的信息部门有成为利润中心的条件? 首先来看企业的信息部门如果不独立,能否成为利润中心?一般不能。成本中心和利润中心的设置,是企业战略安排的需要,也是由各职能部门的性质和功能所决定的。所有的企业都有利润中心,也有成本中心,互相协作、互相配合,共同为实现企业的业务目标服务。信息部门作为企业的辅助支持部门,不宜作为内部利润中心,否则将会带来一系列的弊端,例如:垄断服务、质量下降、部门之间出现矛盾等等。事实上,也很少有企业内部信息部门成为利润中心的例子。因此,信息部门要成为利润中心,必须具有相对独立性。 信息部门作为一个独立核算的实体独立出去,会带来诸多的优势:对于企业来说,将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等具体的IT业务外包出去给独立出去的信息部门,可以使企业将精力集中在核心业务上面,同时降低成本,提高边际利润。对于信息部门本身来说,成为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实现自身的盈利,一方面,对其内部人员形成有效激励;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利用资源,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对于业务部门来说,在需求的时候开始受到约束,需要考虑成本因素,行为更具有经济性,有利于整体效率的提升。另外,从信息化建设的角度来看,目前国内很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主体仍然是信息部门,这往往使得信息化建设与业务部门的需求脱节。而如果信息部门独立出去,就会从客观上促进业务部门成为信息化建设的主体,从而有利于信息化建设的成功。 信息部门作为利润中心的弊端 信息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也会带来一些弊端:主要体现在信息化建设的控制权上。企业自身没有IT力量,一切都来自于外部服务,带来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很容易被操纵和控制,损害企业的利益。目前,国内的信息部门独立出去之后,大部分依然是原先企业控股,因此还不存在这种问题。一旦信息部门完全独立于原有公司,就必然会带来信息化的风险。如何规避这些风险?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进行信息系统审计,用以评估企业IT外包所带来的风险。 信息部门的独立,是否适合所有的公司?企业自身的情况千差万别,如何看待信息部门的性质,应该视自身条件而定。规模大、实力强、信息部门条件比较好的企业可以独立,以创造更多的价值。而对于规模小的企业,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信息部门独立没有条件,还是把信息部门保留在企业内部作为成本中心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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