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版日期:2004-07-05 总期号:1327 本年期号: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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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融资新突破
科技型中小企业首获亿元贷款 杨刚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行长尚韬、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景俊海代表双方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合作协议》上签字。 本报讯 6月25日,西安高新区内众多中小企业得到了一个鼓舞人心的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和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签署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合作协议》,这个协议的签署可以说是有效地解决了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的老问题。这是科技部、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首批开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打包贷款试点项目。据悉,西安高新区首批9个中小企业贷款项目已获得开发银行批准,获得贷款3700万元,总贷款额为一亿元人民币。目前,全国有四个试点城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获得此贷款,分别是北京、上海、重庆和西安,西安是首个获得此贷款的试点城市之一。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国务院直属的开发性金融机构,该行一直致力于推动企业信用建设和融资推动工作,近几年已经把基础设施领域的实践成果全面拓展到社会瓶颈领域中去,并且把中小企业领域作为开发银行开发金融产品的新领域。西安高新区作为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一个重要基地,近几年产值始终位居国家级高新区前四名,中西部地区第一名。目前,西安高新区内注册的企业已超过5000家,其中95%以上都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实力较弱,融资较困难,尽管企业的成长性很好,但由于资金的短缺,发展受到制约。开发银行选择西安高新区作为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试点,也正是基于西安高新区的区位优势、体制优势和科技优势。 根据合作协议,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指定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开发银行贷款借款主体。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小企业信用孵化器和贷款业务操作平台,具体负责中小企业信用征集和评价以及贷款项目的开发和受理,组织贷款评议、委托贷款、贷后管理和贷款本息催收等工作。各贷款项目单位作为最终用款人使用并偿还贷款本息。 高新风险投资公司按照商业贷款的运作模式,对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或科技园区推荐的项目,通过产业评估、财务评估、法律评估、信用评估,并经内部审核和相关机构组成的综合评审,最后经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审定后,委托专业银行放贷。需要贷款的企业只需对口西安高新风险投资公司一家机构即可,贷款环节充分简化。 这次贷款试点的重要意义在于,首先可以带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约定,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加入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专业委员会,将企业的工商、税务、财务材料局部公开,如有不实,将被列入“不被信任名单”,向各金融机构公开,同时,将成立由工商、税务、金融、科技园区、企业院校等方面专业人士组成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融资风险防范体系较之以往更为健全。其次,采取商业性手段进行操作,将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扶持贷款以最低风险、更加有效地用于支持成长期的中小科技企业,较之过去的政府操作,贷款风险降低,责任清晰,有利于资金的循环使用;同时,通过有政府支持的风险投资公司作为借款主体统借统还,相对于传统的商业性借贷更灵活,更方便企业,有力地体现了高新区立足科技产业、扶优扶强的产业政策。以融资支持地方经济和城市发展,促进西安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扩大就业和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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