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版日期:2004-08-02 总期号:1335 本年期号: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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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隐私因地而异
网络隐私侵犯现象严重,已经引起了用户的警惕, 但是,经过分析发现,这种保护行为存在地区性的明显差异 一位叫做托马斯·佛雷曼的人有过这样一个经历:他在贝鲁特认识的一位老朋友失去了他的联络方法,后来,这个老朋友居然找到了他,使用的方法是,通过某个搜寻网站,而且该网站说,只要花99美元,他可以得到有关佛雷曼的个人财务资料。老朋友的这段话让佛雷曼感到不寒而栗。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隐私侵犯现象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尤其是企业在没有得到消费者许可的情况下,随意收集和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这使得许多用户在网络空间中失去了安全感。用户的电子信箱常常被垃圾邮件充塞,甚至摧毁;消费者遭遇网上诈骗的现象更是层出不穷。为了维护自己的隐私和权益,网络用户也正在积极地采取某些措施,比如:不参与由电子邮件发出的邀请、运用软件来阻止Cookies以及进行匿名登录等等。 一般来讲,网络隐私的侵犯现象和网络用户的隐私保护行为,会受到各个地区IT业的发展程度、消费者对隐私保护的态度和互联网公司的运营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网络隐私侵犯存在地区差异 通常来讲,互联网是国际性的,那么网络隐私的侵犯现象也应当是被所有网民所“共享”的。比如,悉尼的网民和新加坡的网民都会受到垃圾邮件的骚扰,而这些垃圾邮件还可能是同一个公司发出的。而且,通过分析,可以发现,不同地区的网民网络隐私侵犯存在着地区差异。 从表1~表3三个表格中可以看出,各个地区上网人数的百分比与地区是相关的,在这四个城市中,纽约的上网人数所占比例最高,而经济相对发达的汉城和新加坡这个比率则较低(见表1)。上网人数是一个基础性的数据,一般来说,上网的比例越高,受到隐私侵犯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虽然侵犯隐私的行为多种多样,但垃圾邮件和网络诈骗是其中最为典型和最为普遍的两类,所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网络隐私的侵犯现象受到地区性差异的影响。 保护隐私地区不同倾向不同 众所周知,目前存在多种隐私保护行为。Schwartz最近得出了一个结论,个人隐私的自我控制模式已成了美国隐私控制的主流模式。许多研究已经表明,消费者对网络隐私的关注程度已经有了较高的水平,他们已经积极采取各种方式来捍卫自己在网络空间中的权利。 来自APEC 2004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检查一个网站或电子销售商的隐私政策的可能性方面,45%的悉尼消费者表示他们将要这样做,新加坡为52%,汉城为30.6%,纽约为41.7%。65%的悉尼消费者表示,他们不参与由电子邮件发出的邀请,新加坡为64.6%,汉城为44.4%,而纽约有70.5%的人表示他们会这么做。当调查网民是否可能不参加或会阻止第三方组织为商业目的而利用个人信息时,统计数字稍高,有72.5%的悉尼消费者表示他们会这样,新加坡为76.2%,汉城有33.2%,纽约为78.8%。最后,悉尼有73.6%,新加坡有78.9%,汉城有24.0%,纽约有72.0%的消费者表示,他们进行在线交易之前,都极可能去弄清销售商的服务是否安全。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不同地区间的网络用户在隐私保护行为上有不同的偏好,并且这种差异是非常明显的。 由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可知,尽管网络隐私侵犯现象已成为全球许多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保护自身隐私的各种行为也被大家所熟知,但是此种现象和行为是存在地区性差异的,这与各个地区的经济、文化方面的差异有关。不同的经济状况和风俗习惯必然会影响人们的网络行为,进而也会影响对不同隐私保护行为的选择。相对而言,目前我国网络用户的网络使用深度有限,网络商务的依赖性较低,消费者的隐私权概念还主要限定在传统的私人情感资讯的范畴,而非一些发达地区的财务与个人背景资料范畴。因此,我国网络用户与网络有关的个人隐私的感受还较朦胧,除垃圾邮件外,网络用户对于与网络相关的隐私主题关注度并不高。国外这方面的网络隐私问题与实践,对于正在发展中的我国网络事业而言,也许具有某种前瞻性的参考价值。 表1 过去一年中各地区上网人数的统计结果
表2 过去一年中收到垃圾邮件人数的统计结果
表3 过去一年中遭遇网络诈骗人数的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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