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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11-22 总期号:1366 本年期号: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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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体系亟待规范

  托马斯·杰斐逊曾说过,“专利保护必须划清这样一条界线,即哪些技术创新和发明拥有排他价值,哪些没有这样的价值。”随着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越来越重视,这条界线变得越发模糊不清,甚至造成了不少尴尬。

  在全球各地,专利管理部门每天接到大量的专利申请。专利管理部门在授予专利时过于随意,让许多公司钻了空子。有些公司急于把尽可能多的并不成熟的、模糊的思想注册成专利,以此给竞争对手设置法律障碍,这样导致的结果是:越发混乱的专利体系,久拖不下的官司和巨额的诉讼费用,以及人们对专利鼓励创新作用的怀疑。

  “商业方法”导致鱼龙混杂

  1998年,美国出台了所谓的“商业方法”专利,首次为商业模式设定了专利保护。这不仅造成了申请者鱼龙混杂的情形,事实上也遏制而不是鼓励了那些过去未曾得到保护的商业创新。欧洲议会正在考虑放松对软件创新专利保护的申请限制,这很可能会产生与美国商业方法专利一样糟糕的后果,因为大量新申请的软件保护专利只不过是行业中早已形成的习惯做法。

  在日本,公司竞相申请大量没有多少实际内容的专利,主要是出于限制竞争对手的需要。随着中国和印度出现越来越多的创新发明,可能会走入同样的误区。

  迫切需要回归最初原则

  专利主管部门迫切需要恢复到最初的原则。确定一项发明是否应受专利保护的标准是:是否有用、新颖,及是否有一定深度。不幸的是,许多专利管理部门被潮水般的申请者、长达几千页的申请书及公司的律师队伍包围,他们根本无暇顾及或者不可能严格遵守上述标准。

  比如,在美国,许多专家都认为内容模糊的专利过于泛滥,甚至像“密封无皮三明治”也是一项专利。同一项技术重复申请专利的发生率非常高,美国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全球其它地方也普遍存在。

  最关键的是,专利管理当局要通过各种途径严格执行专利申请标准,使获取专利保护不再那么容易。正如杰斐逊所说,专利是政府授予的强制执行的垄断,因此在授予专利的时候要十分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