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版日期:2005-01-31 总期号:1386 本年期号: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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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有4家世界500强企业
信息产业部提出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大公司战略指导意见 电子 为实现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由大到强的转变,努力向电子强国的目标迈进,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结合电子信息产业的实际,信息产业部日前提出关于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大公司战略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大公司战略的发展目标,指出为加快推动我国自己跨国公司的发展,形成一批产权清晰、主业突出、技术领先、综合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经过3~5年的努力,我国有若干个在主要产品领域进入世界前列的综合性和专业化大企业;到2005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的国际地位明显提高,排名首位企业的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有1~2家进入《财富》世界500强;到2008年力争有4家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到2010年,大公司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明显体现,产业合理分工,区域协调发展,形成相对完善的产业体系。 按照企业发展的要求,电子信息产业大公司要尽快做大做强,应以综合竞争力、国际化经营、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等内容为重点。 意见指出,为实现上述目标和要求,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采取如下具体支持措施:引导支持大公司资产重组和优势互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优先扶持对产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大公司;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围绕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加强分类指导;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公司通过跨国合作和跨国经营,提升企业在国际分工合作中的地位和水平;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建立部委合作、部省合作、部企合作的工作机制;加强立法,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要为本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大公司发展做好以下工作:建立新形势下政府管理产业的新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设立配套资金、加快人才培养、支持大企业研究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倡导联合开发、提供高效服务及发挥大公司的辐射效应。 依据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发展重点,电子信息企业要认真做好实施大公司战略的可行性方案,制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技术创新及实施品牌战略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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