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版日期:2005-03-07 总期号:1392 本年期号: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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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举措出台
广东加快发展消费类电子产业 本报记者 周鹏 本报讯 记者从2月24日召开的广东省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紧跟消费类电子产品发展的潮流,抓住3C(电脑、通信、消费电子)融合的机遇,抓好传统家电的转型和升级,突出抓好数字家电将成为广东2005年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的重点。 目前,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创造的产值位居广东省九大工业产业之首,已成为广东经济的顶梁柱。据悉,2004年广东省消费类产品销售收入为4244亿元,占全省整个电子信息产业的59%;利润93亿元,占全行业的39%。在2004年主要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中,彩电3626万部,占全国的47%;激光视盘机5313万部,占全国的62%;组合音响4285万部,占全国的94%;计算机1218万部,占全国的27%;打印机2754万部,占全国的38%。 尽管有着强大的消费电子制造能力,但广东省消费类电子行业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后,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只能从事简单的加工制造,缺乏核心技术,大多数消费类电子企业的核心技术主要依赖进口,这使得产业的产值和利润主要来源于简单的加工制造环节;缺乏关键的元器件,尤其在高附加值的集成电路和关键显示器件生产方面;企业盈利能力减弱,2004年广东省消费类产品销售收入占全行业的59%,但利润只占到了全行业的39%;产品结构雷同,各品牌产品在性能、质量方面基本上处在同一水平,缺乏差异化的竞争,造成市场上持续不断的价格战等恶性竞争。 据了解,为改变这一状况,广东省将专门制定消费类电子发展的政策,从政策引导的层面为全省的消费电子产业做出发展的长远规划;组建广东省数字家电重点实验室,引导传统家电企业与通信设备企业、计算机厂商合作,共同研究开发数字家电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促进省内传统家电产业加快转型和升级;同时,广东省还将启动数字电视消费市场,积极推动珠三角地区启动数字电视和数字音频消费市场,并通过“广东电子产品国际会展”的品牌树立,扩大广东电子产品在海内外市场上的影响。 资料链接何为消费类电子产品? 目前我国的消费类电子产品是指用于个人和家庭,与广播、电视有关的音频和视频产品,主要包括:电视机、影碟机(VCD、SVCD、DVD)、录像机、摄录像机、收音机、收录机、组合音响、电唱机、激光唱机(CD)等。近年来,随着技术发展和新产品新应用的出现,数码相机、手机、PDA等产品也正在成为新兴的消费类电子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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