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版日期:2005-07-04 总期号:1425 本年期号:48 |
|
违章VS.隐私权
李永胜 最近,不少有车族发现,要查询自己在开车过程中是不是违章,变得“麻烦”了。笔者登录市交管局网站,在“车辆违法查询”字样的后面,新增了“请同时输入车牌号和发动机号”的提示,在车牌号输入栏的下面又增设了发动机号输入栏。而在以前,查询开车违章记录,只需要点击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网站(www.bjjtgl.gov.cn),输入车牌号即可。 笔者同时看到的还有,北京市交管局在主页上发布了关于《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增加查询条件》的最新通知,“自6月22日起,通过互联网查询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时,除输入机动车车号外,还需输入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载的机动车发动机号”,以公告广大汽车司机。 对此,交管部门给出的解释是,这是为了“保护车主个人的隐私及合法权益”。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市民向交管部门反映,由于网上机动车违法信息查询只需输入机动车牌号,因此,他们车辆的违法记录可以轻易被他人窃取,并进行恶意传播,严重侵犯了他们的个人隐私及合法权益。为此,交管部门在机动车违法信息查询中做了修改,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可以看到,在这个过程中,北京市交管局的做法值得提倡:首先,充分尊重了行车违章者的隐私权。在以前,个人隐私,尤其是触犯了公众规则和法律的人的隐私,往往很难得到保护,执法者往往抓住“违规”这一条而漠视当事人的隐私权利。 假如可以进一步推论的话,如果行车者的违章地点有规律可寻,那么窃取信息者也就大概掌握了行车者的活动规律和范围。其次,充分考虑到了公众的知情权。在以前,管理部门的很多管理办法的更改,尤其前者主观上认为是对被管理者有益的更改,也往往忽视了被管理者的知情权,而认为被管理者“理应理解,并应当遵守”。 在笔者的随机电话访问中,很多有车一族对此事拍手叫好。而事实上,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先前自己的隐私权有遭遇侵犯的可能,而当知情权被充分尊重的时候,一切将都变得合理而自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