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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11-16 总期号:777 本年期号: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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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启动与产业发展

邹平

  ●金融政策:当务之急是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和完善证券市场。

  ●财政政策:把无形智力资产作为生产要素打入成本;实施智力资产减税或免税。

  ●贸易政策:重点是出口信贷、政府采购、反倾销和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证券化的实质是,对特定的有创造力的知识形成的高科技产品的未来收益的证券化。



  今年以来,新闻媒介、领导层、各界人士等上上下下都在谈论“知识经济”问题,虽然理论界、学术界和产业界还有着不同的看法,但大家确有一个认同,这就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界希望加快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经济界希望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银行界希望扩大有高科技发展前景项目的投资,证券市场希望形成高科技板块,老百姓希望购买到科技含量高的优质商品,国家领导人希望我国跟上世界科技进步的步伐。一句话,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大家的热盼。


  两条腿发展战略


  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启动,总是为国家的发展战略服务的。在谈国家政策前,我们应该了解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有什么特点。

  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经验,可以总结出这样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一定要两条腿走路。一条腿是依靠国家队。这就是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涉及综合国力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等要素,高强度投入,迅速占领阵地,从而带动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国家实施的“863计划”、“火炬计划”、“攀登计划”等,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实现这个目标的主力军是科技研究、科技企业中的“国家队”,政府已经制定出一系列相关的扶持政策。实践也已证明这个决策是正确的,这是大局。

  另一条腿是依靠广大中小科技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十分注意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走从小到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大浪淘沙、滚动发展的道路。到1996年底,全国中小型科技企业已超过5万家,长期从业人员200多万,全年技工贸总收入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我们发现,联想、方正、四通、华为、远大等一批著名的大型科技企业,都是从小型科技企业发展起来的。创造并维持一个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从小到大、快速成长的政策环境,可以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这是有长远意义的发展战略,而这方面的相关扶持政策,现在看来显然还是不够的。


  发挥政策启动力


  根据上述两条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最近,国家科技主管部门、证券主管部门的负责人都表示,要加快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和证券市场,要利用资本市场促进科技企业发展,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的经济、科技政策。综合起来大致大有三方面的扶持政策:

  第一,金融政策。高科技企业资金运作的重要特点是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巨大的风险往往使一般投资者望而却步。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和完善证券市场。可以说,按照市场经济的特点,发展风险投资和股票市场,是解决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紧张,促进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实现滚动投资、迅速成长的当务之急。

  第二,财税政策。智力投资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实施智力资产减税或免税的财政政策,有利于高科技企业先发展起来,有利于科技人员先富起来。税收政策应考虑把企业大量无形智力资产,作为生产要素打入成本,鼓励和保护企业加大r&d的投入,否则容易造成企业税收不合理,负担过重,构成对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和发展的障碍。采取有利于企业智力创新的优惠财税政策,可调动起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增加高科技企业发展的动力,从整体上算、财政税收不但不会减少,甚至还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增加。

  第三,贸易政策。出口信贷、政府采购、反倾销、保护知识产权是涉及高技术产品的重要贸易政策内容。政府急需制定国家通过买方信贷或者卖方信贷等出口信贷的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利用政府采购政策保护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在技术经济指标大致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购买自己的产品;企业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反倾销政策,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高科技产品出口退税额度应大于一般出口产品。

  这三方面的内容反映出国家政策的走向,我认为,有关部门应尽快形成可实施的具体政策办法。


  实现知识证券化


  最近,一些专家、学者在知识经济与资本市场关系的讨论中,提出知识证券化问题,我感到是有一定道理的。他们的主要观点如下:

  知识是一种依附性的资产,是人力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人力资本对知识资产的虚拟存在,知识的直接证券化是困难的。因此,一般知识是不能够被证券化的,只有那些能够带来预期利润的特定知识才能够被证券化。所以,知识证券化的实质是,对特定的有创造力的知识形成的高科技产品的未来收益的证券化。只有这种特定知识才能够被度量价值并标准分割,投资者才有信心持有,交易才有可能实现。可以说,知识证券化是指高科技产品预期收益的证券化。

  知识经济的微观基础是高科技企业,高科技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充满了风险,要想使高科技企业形成稳定的获利能力并开通证券化的通道,风险投资是知识证券化的桥梁。当高科技企业科技价值的未来收益成为可能后,风险投资者提供创业资本,承担一定的风险,这样才能最终沟通知识资产与普通投资者的联系。这个过程是扶持高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过程,它能最终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

  知识经济以高科技产业为支柱产业,而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无疑需要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在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形成和完善的情况下,高科技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寻求发展的主要途径,是直接上市,或以资产重组为手段的间接上市。与此同时,高科技上市公司的繁荣,又成为证券市场长盛不衰的热点,反过来又促进了证券市场的繁荣。

  知识证券化的关键,是要有一个完备的证券市场。国外经验表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赖于自身比较发达和完善的风险投资业,而风险投资基金业的发展需要建立在证券市场较为成熟的基础上,需要证券中介机构的参与和推动。只有建立起适合知识经济特色的证券市场,并组建起专门承担风险的团体,才能提高风险投资的积极性,使其能够获取与风险相对应的高收益。这样就能够通过证券市场的导向,不断孵化出高科技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

  根据这些观点和思路,若要知识证券化变为现实,目前需要解决好与政策有关的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各种渠道,下决心解决高科技发展风险投资难题。特建议,国家政策性银行在资金运作中,切出一部分资金作为科技风险投资,扶持国有大型高科技企业发展;商业银行把一定比例的贷款资金作为低息科技贷款,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项目也要向高科技企业倾斜。要打通上述三种高科技融资渠道,关键是政府要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和科技风险投资担保基金,为投资者分散高科技项目的风险,这样才能调动银行等金融系统的参与积极性。

  二是必须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在证券市场上形成高科技板块,推动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我国沪深股市中的高科技股自去年开始成为市场的龙头板块之一,其优良的业绩和高成长性给其带来优异的市场表现,也为股民带来丰厚的回报。实践证明,高科技板块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我们应该明确这样一种上市政策:真正有成长性、有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在上市额度等方面一定要给予优先支持,这不仅有益于企业的发展和证券市场的繁荣,而且对以后想上市的公司也是一个示范。

  三是对一些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要利用资产重组、吸纳高科技含量来改造这些公司。运用证券市场的力量,对促进上市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特别是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摆脱不利局面,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一些上市公司经营效益不理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缺乏高科技推动的后劲。有效的办法是在资产重组时,促使这类上市公司加速高科技改造,或吸纳新的高科技企业加入,进行结构调整。如果我们的上市公司结构主体是高科技企业,将会为证券市场带来更有发展前途的前景。

  四是适度拓展非国有经济证券融资渠道,探索有发展潜力的中小高科技企业上市的道路。目前,证券市场偏重于解决国有企业的直接融资问题,即在同等条件的原则下优先考虑国有企业的上市需求。现在应该考虑给予民营高科技企业和国有企业平等进入证券市场的机会。能否尝试有发展前途的民营高科技企业,采取股份公司的形式在本地区发行债券,条件成熟的,可在全国性的股票市场上市,在取得试点经验后逐步推广。这样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滚动投资、快速成长。

  五是稳步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要考虑高科技企业。目前,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仅限于国家规定的500家重点国有企业中未上市公司。对一些有明确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加速其产业化,可考虑选择一些非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这就为他们尽早改造成为上市公司创造了条件。在企业债券市场的扩大中,增加高新技术产业份额,会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更有利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步伐。